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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会《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系列两项空调标准审查会议顺利召开

2020-05-10

中消会《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系列两项空调标准审查会议顺利召开       

       2020年59日,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费类电器工作委员会在广州召开《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1部分: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工商业用空调设备》两项团体标准审查会。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与线下会议同时进行模式,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秘书长王昆,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顾士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戴自祝,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刘金平,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吴吉祥,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费类电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伟升、秘书长张序星,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专家蔡军、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制冷事业部总经理吴志东等18位重量级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陈伟升主任委员主持,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对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有疑义的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对若干不同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协商,一致同意《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1部分: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工商业用空调设备》两项团体标准审查通过,建议修改完善后早日发布。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市场催生出具有新风、抗菌、除菌、净化、消毒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空调器产品,目前针对空调产品尚无卫生健康方面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了规范和有效评价各类技术对空调产品的除菌、除病毒等卫生健康功能的效果,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指导下牵头制定《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1部分: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工商业用空调设备》两项团体标准,从空调产品的类型、使用场合、改善空气质量的功能特点进行区分和研究,建立空调产品的卫生健康评价项目、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试验方法。这两项标准的制订,将为空调产品的抗菌、除菌、净化及杀毒等改善空气质量功能的效果进行评价,确保空调产品的卫生健康质量,为消费者选用和使用空调提供帮助,进而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提供保障。

该两项标准在制定工作中遵循“面向市场、服务产业、自主制定”的原则,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推进、应用推广相结合,统筹推进,海尔、美的、格力等生产企业及电商平台等零售企业均积极参与到标准研制中。起草组集结产学研力量开展实验验证工作,在实验室对空调器的抗菌、有害物质释放、对空气的除菌、换热器自清洁的除菌、空气净化、除病毒等进行测试,验证空调器抗菌、除菌、除病毒和净化等的试验项目和测试方法的可行性。同时广泛征集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大学教授等权威专家的意见,确保了标准的先进性、可实施性,能有效规范市场宣传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提升用户体验。


       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由消费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标准化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等单位、专家学者以及致力于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事业的有关人士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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