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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新模式 开创消费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新局面

2019-12-20

打造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新模式

开创消费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新局面

      20191220日,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以下简称中消会)主办的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以下简称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总结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中消会理事长、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的相关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中消会秘书长王昆主持。

       张沁荣在讲话中指出,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的领导下,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连续5年以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为载体,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共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普及了有关消费品的选购与使用知识,搭建了广大消费者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平台,为营造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张沁荣提出要站在新的起点和新的高度看待和认识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思维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推动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中消会办公室副主任张菊对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来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同志,学校、社区、乡镇代表以及技术机构专家对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各参与单位的同志均表示,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对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的相关工作给予肯定,明确指出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是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质量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质量社会多元共治的具体举措。同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创新模式,不断创新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的内容形式,找准典型,细化分类;同时要做好工作的结合,与中央三大攻坚战相结合,与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相结合;二是要更加注重丰富内容,在将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顺应现代化的传播方式,将各地开展的活动与成果归集汇总,搭建消费者沟通交流平台;三是要更加注重强化责任,质量监管不能单纯依靠监管工具箱中的职能,还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与社会共治作用。各省局要提高认识,将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列入重点工作;技术机构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公益性活动;中消会会员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参与进来;四是更加注重发挥合力,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机构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消费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五是要更加注重宣传,同步利用传统+新媒体多种传播方式对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多角度多平台宣传,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主动参与,构建公平、和谐、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升级。

       据统计,今年的“三进”活动,涉及的社区、学校、乡镇共计1万7千多家,发放宣传资料共计270余万册,受众人数高达300余万人,设立风险信息监测点1337个,共采集到近30万条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活动中参与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共1200多家,开展了6000多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活动,全国各地共举办了将近700次研讨会,参与人数3万余人。活动情况在人民网、新华网、经济日报等各主流媒体、地方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都予以关注和报道,新闻报道及转载达1000余次。

2019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相关统计

2015年-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相关统计

       下一步,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加大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广泛团结消费品质量安全领域各方力量,大力推动改革创新,扮演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员”、“研究员”、“信息员”和“协调员”的角色,要把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努力培育成为一个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具有良好美誉度的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公益品牌。

       北京、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甘肃省(市)市场监管局,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放鹰台社区,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高玩具(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鞋类质检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网,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国门时报等单位参加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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