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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式电热水器(国家监督抽查)

2017-02-10 admin
储水式电热水器(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6年第2批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能效等级(24h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接地措施、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能效等级(24h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等项目不合格


储水式电热水器(国家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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