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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进口玩具怎么选

2017-02-10 admin
进口玩具怎么选

□ 专家支持: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郑如兰 吴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进口玩具,其质量安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进口玩具的质量状况如何,消费者应该怎样选购?本期特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家告诉你——

       Q我国对进口玩具有哪些标准规定?
       A进口玩具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特定元素的迁移》的要求。
       对于特定类型的玩具产品,除上述标准外,还应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如:电玩具应符合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标准要求,家用活动玩具应符合GB 6675.11-2014《玩具安全 第11部分: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标准要求,玩具滑板车应符合GB 6675.12-2014《玩具安全 第12部分:玩具滑板车》标准要求,指画颜料应符合GB 6675.14-2014《玩具安全 第14部分:指画颜料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要求。在玩具标识方面,GB 6675.1-2014规定:玩具的适用年龄标识应符合GB/T 28022《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玩具使用说明应符合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 总则》和GB 5296.5《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强制性条款要求。

       Q进口玩具大多来自哪些国家?
       A近年来进口玩具主要来自美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越南等国家和地区。

       Q进口玩具不合格产品主要来自哪些国家?
       A以2015年和2016年为例,经北京口岸进口的不合格玩具主要来自韩国、中国台湾、德国、越南、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Q进口玩具质量不合格项目有哪些?
       A以2015年和2016年为例,进口玩具出现不合格项目最多的是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例如:电动玩具无电池使用说明、警告和/或警告内容的字号偏小、无产品执行标准号、适用年龄标识不符合要求等。
       此外,塑料袋/塑料薄膜厚度不足也是常见不合格问题之一。相关标准规定: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的塑料袋的平均厚度应不小于0.038mm,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32mm。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套在头上或捂在口鼻处,极易造成窒息的危险。
       其他常见问题还包括:刚性材料上的圆孔直径在6~12mm 之间,可能造成夹住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严重危害;绳索平均厚度不足1.5mm,可能勒伤颈部或身体其他部位;玩具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DEHP、DBP等)含量超过0.1%,长期使用会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并且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胚胎生长缓慢。

       Q不合格项目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影响?
       A“使用说明”应向消费者如实传递正确、安全的使用玩具产品的信息,对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 避免环境污染,以及防止欺骗和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缺少使用说明可能造成玩具或其配件被误用,对玩具、人体、环境等造成危害;
       警告和/或警告内容的字号偏小,可能导致消费者在选购玩具的过程中忽视玩具本身存在的风险而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未标注执行标准的玩具,有可能没有经过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检测,甚至在玩具设计、生产过程中就没有遵循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这类玩具的质量和安全性通常是没有保障的;
       适用年龄组划分不符合要求,通常是将适合低龄儿童使用的玩具标识为适用于较大年龄的儿童,以此逃避本应适用于该玩具产品的更加严格的测试项目,也会误导消费者选择不适合儿童的产品。

       Q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A标准差异:我国玩具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主要参照了国际标准ISO 8124系列标准和欧盟EN 71系列标准,但与这些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尚有一定差异。相关企业忽视了标准间的差异而未在进口前按照我国相应标准对玩具进行检测,导致入境检验时被查出不合格。
       生产企业对标准理解有误:部分企业在玩具标识中声明“包装不是玩具的一部分”,误以为这样就可以免除对包装中塑料袋厚度、小零件、圆孔等项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这显然是对标准理解不准确、不到位。
       进口商/代理商/销售商的误操作:部分进口玩具的英文标识正确、完整,但进口商/代理商/销售商在制作中文标识时未能完全按照英文标识做出准确翻译,导致标识中缺少安全警告或玩具使用说明等内容。在包装方面,某些进口玩具特别是毛绒玩具,在出厂时并没有包装袋,但进口商/代理商/销售商为了产品美观便于售卖,在玩具入境时添加了不合格的塑料包装袋,导致产品不合格。

       Q选购进口玩具时要注意哪些?
       A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规定,进口玩具产品应开展进境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加贴“CIQ”标志后才能在国内市场上流通。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玩具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有“CIQ” 标志,正版“CIQ”标志具有以下特征:一般是贴在产品外包装上的一个圆形镭射标志(非印刷),如可以用刀片或指甲刮下标志上的图案,则为假标志;正版标志揭下后,其背面的黑色序列号应紧贴于产品上,序列号输入到检验检疫机关网站或其他相关政府网站时会显示产品名称、入关时间、报关单位等信息。
       按照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的要求,玩具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标准编号、适用年龄、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如适用,还应标明安全警示、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信息。购买玩具时,消费者应首先认真阅读这些标识信息。
        对于以下六类玩具:塑胶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和童车,还应注意其包装上是否印制或加贴了“CCC”标志。按照规定,这六类玩具必须获得CCC认证证书才能在国内市场流通。没有“CCC”标志的玩具,无论在生产工艺还是安全性等方面都没有保障,容易产生质量和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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