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促办函〔2018〕33号
关于邀请参与2018年消费品质量安全
进校园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单位):
为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要求,紧紧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育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继续主办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根据总局有关要求,特别邀请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部分单位会员一起参与今年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介绍
“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是原国家质检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的年度大型公益消费者教育活动,也是每年9月全国“质量月”中的重点活动之一。
“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始于2015年,每年9~11月在全国开展,主要内容为在社区、学校、乡镇以各种形式进行消费知识普及教育,如发放有关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消费品安全消费知识手册,组织优秀消费品产销企业、权威质检机构开展消费品质量咨询与现场检测,邀请消费者参观产品实验室,深入社区、学校、乡镇讲授消费品科学、理性与绿色消费知识,建立社区、学校、乡镇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聘任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员等。已经连续3年开展的该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2018年活动主题
2018年“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以“培育质量意识 引导安全消费”为主题,以“进校园”为主,主要面向在校师生进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师生及其家长消费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三、2018年活动主要内容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会员单位,尤其是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成员,针对各自特点,充分利用各自的软硬件条件,邀请广大师生走进车间、实验室,参观、体验消费品生产的过程,了解行业领先品牌制造知识,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知识,学习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选购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孩子们的质量意识。有条件的会员单位也可以采取走进中小学校的方式,开展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与品牌教育的活动。
四、2018年活动组织和时间安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负责统筹部署全国活动,各地技术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活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作为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启动仪式的举办,全国活动的组织协调、重要节点与先进典型的宣传、信息汇总统计等工作,同时负责牵头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有关活动。
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9~11月,市场监管总局将于9月下旬在北京举办活动启动仪式,12月初于北京举办活动总结座谈会,邀请各地活动开展具有特色的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参与座谈会。
五、活动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精心策划,结合各自实际选好活动对象,做好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注重创新活动传播,及时向促进会报送活动新闻。
促进会和《消费指南》杂志社组织编印有部分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消费手册,有需要的会员单位可以向促进会申领。
请有关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并于10月30日前,向促进会报送简短的活动总结和有关统计数据(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袁 颖 010-59196576 杜洪忠 010-59196582
邮 箱:sanjinhuodong@163.com
附件:2018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2018年9月28日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