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会一届六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3月29日,我国唯一的全国性综合类产品行业组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第一届第六次理事会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出席会议并讲话,促进会首任理事长李长江出席,理事长张沁荣出席并讲话。新任秘书长王昆作工作报告。
韩毅肯定了促进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促进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方面发挥的作用,要求促进会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参谋助手、咨询服务、桥梁纽带、宣传教育的作用,推进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张沁荣在讲话中要求,促进会要围绕总局任务目标,充分发挥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消费需求变化,充分发挥促进会公共服务功能;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努力做好促进会自身建设。
本届理事会上,王昆就任促进会秘书长兼法人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了王昆所作工作报告,增补了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共增补会员单位47个,会员个人38个,名单如下:
1.增补中国机械研究总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0个单位为副理事长单位;
2.增补德凯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15个单位为常务理事单位;
3.增补VDE产品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汽院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达能亚太(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乐高集团、山西大能仓未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木服饰有限公司、四川天天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三道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6个单位为理事单位;
4.增补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摩登思标签制品(北京)有限公司、四川松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华美闻(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个单位为会员单位;
5.增补中国机械研究总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牛海军书记、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志刚副总裁、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贤副总裁、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伟升、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张小丹主任、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刘欣主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周华主任助理7人为副理事长。
6.增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鲍逸明所长、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李学强总经理助理、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刘昌仁总经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刘铁东副总经理、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刘挺院长、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秦克印总经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薇主任、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吴建国院长、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郑建国主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郑元辉副总经理10人为常务理事。
7.增补成都国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陈志军总经理、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黄理纳教授级高工、山西大能仓未健科技有限公司贾京春总经理、北京中汽院科技有限公司夏国强总经理、乐高玩具(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胡展总监、乐高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李晓冬经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连滨副总经理、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张序星副总经理8人为理事。
促进会汽车工作委员会和儿童用品工作委员会宣布正式启动。下一步,促进会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落实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挥在政府与市场、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好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落实好产品工作委员会建设,完成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研究,反应行业诉求,提供政策建议,做好技术服务与支持;积极开展消费品科普宣传工作,引导培育消费认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关注环境保护与人类健康成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努力发挥促进会行业平台作用、对外窗口作用,不断打造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供精准服务消费需求。
来自消费品产销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