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类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类产品存在安全标志、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产品时应将产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不合格名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类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产地
标称商标
标称型号、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1
常州海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河
201811
安全标志、标志
2
长兴堃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天能集团
DZL4812KX01
2019.03
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
3
绿源6SC智能充电器
杭州明坤电器有限公司/杭州业旭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图形
201809
安全标志、标志
4
江苏江禾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省
菲力科
DN-DC48V2A
201805
安全标志、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标志
5
系列智能全自动充电器
天长市浩锐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省
劲豪
48V12AH
2019.4-6
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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