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流通领域肥料、电动自行车、安全帽等15种商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抽查全市流通领域肥料、电动自行车、路由器、安全帽、车用尿素、墙(地)砖、旅游鞋、铅笔、电风扇、开关插座、书包、成品油、 角钢/槽钢、煤炭/蜂窝煤、消防器材等15种商品共557批次,经检验,合格507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91.0%。
(一)肥料。抽查全市范围内44家经营户销售的复肥、磷肥、(生物)有机肥、水溶肥料等产品10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有效磷、水分、游离酸、包装标识、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粒度、有机质、pH、砷、铅、镉、铬、汞、细度、有效钾、磷酸二氢钾、氯化物、有效活菌数、锌含量、有效五氧化二磷、游离水、pH值、镁、硫、水不溶物、标准及包装明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13.0%,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氮、包装标识、总铅、总养分、磷、钾、粒度、中量元素。
(二)电动自行车。抽查全市范围内17家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尺寸限值、结构、鞍管安全线、鸣号装置、电气装置、控制系统(不测电机功率)、充电器与蓄电池、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16.7%,不合格项目涉及使用说明书、车速限值、把立管安全线。
(三)路由器。抽查全市范围内8家经营户销售的路由器产品2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吞吐量、丢包率、辐射骚扰、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四)安全帽。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经营户销售的安全帽产品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42.9%,不合格项目涉及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五)车用尿素。抽查全市范围内28家经营户销售的车用尿素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六)墙(地)砖。抽查全市范围内11家经营户销售的墙(地)砖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3.3%,不合格项目涉及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
(七)旅游鞋。抽查全市范围内12家经营户销售的旅游鞋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甲醛含量(帮面、衬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帮面、衬里)、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性能(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和成鞋耐折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3.3%,不合格项目为成鞋耐折性能。
(八)铅笔。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经营户销售的铅笔产品2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笔的上帽安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九)电风扇。抽查全市范围内11家经营户销售的电风扇产品2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15.0%,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十)开关插座。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经营户销售的开关插座产品2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尺寸、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耐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十一)书包。抽查全市范围内16家经营户销售的书包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缝合强度、摩擦色牢度、甲醛、缝合强度、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十二)成品油。抽查全市范围内49家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共120批次。其中,抽查车用汽油产品8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铅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胶质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和胶质含量;抽查车用柴油产品4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闪点(闭口)、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脂肪酸甲酯含量、密度、十六烷值、总污染物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
(十三)角钢/槽钢。抽查全市范围内14家经营户销售的角钢/槽钢产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力学性能(拉伸试验)、工艺性能(弯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8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26.7%,不合格项目涉及力学性能(拉伸试验)和工艺性能(弯曲试验)。
(十四)煤炭/蜂窝煤。抽查全市范围内18家经营户销售的煤炭/蜂窝煤产品20批次。对抽查煤炭产品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蜂窝煤产品的空干基低位发热量、全硫、挥发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35.0%,不合格项目涉及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十五)消防器材。抽查全市范围内22家经营户销售的消防器材产品50批次。对抽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20℃喷射性能、操作机构检查(开启力、保险解脱力)、外观及标志检查、灭火剂充装量、筒体水压试验、筒体爆破试验、筒体壁厚、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标志、手轮外观、阀杆升降性能、开启高度、强度、密封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直流水枪的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标志、耐高温试验、耐低温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灭火器箱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材料厚度、箱门(箱盖)性能、刚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有衬里消防水带的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延伸率、膨胀率、扭转方向、可弯曲性、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0%,不合格项目涉及基本功能试验、爆破试验、外形尺寸、材料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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