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了面向东盟市场的团体标准T/CPQS M0018—2025《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编制背景和标准内容,对比分析了该团体标准与我国国家标准GB 16897—2022在试验项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上的差异,及其对推动中国电动摩托车出口的重要性。
[关键词] 电动摩托车;东盟市场;制动软管;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韩晶晶
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检测技术。
主要负责完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及附属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测,
具体检测范围包括:摩托车金属载体催化转化器贵金属含量、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灯具、
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部件等。
引言
东盟是全球摩托车主要市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保有量约为2.5亿辆[1]。我国作为电动摩托车出口大国,东盟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出口目的地。东盟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标准年代久远,如印度尼西亚现行标准(以下简称“印尼标”)SNI 09—4408—1997《机动车液压制动软管》(以下简称“SNI 09—4408—1997”)[2],距今将近20年;其大多数测试项目和试验条件较国内标准GB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下简称“GB16897—2022”)[3]较宽松;且其针对产品种类单一,只对液压制动软管产品进行了相应规定,对气压或真空制动软管产品未规定相应要求。由此,制定东盟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标准迫在眉睫。为保障我国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产品满足东盟地区要求,并快速占领东盟市场,结合东盟地区标准法规和地域特点等,依据我国GB16897—2022技术要求制定T/CPQS M0018—2025《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下简称“T/CPQS M0018—2025”)。
1 标准编制背景
2025年1—11月,我国面向东盟市场出口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脚踏车2481万辆,同比增长20.8%;预计全年出口约270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4]。随着电动摩托车行业的发展,现代社会更加关注车辆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舒适性。近年来,电动摩托车追求发展高速、灵敏的刹车制动,使车辆制动系统具有高敏感性、平稳舒适性和耐久性等特点。制动软管是车辆制动系统中的重要零部件,其主要作用是在车辆制动中传递制动介质,保证制动力传递到车辆制动蹄或制动钳[5],从而使制动随时有效,保证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增加驾驶乘坐的舒适性。从国外情况来看,美国、日本、欧盟等均制定了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强制性标准,因此制定面向东盟市场的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标准势在必行。
考虑到东盟地区特有的气候及使用环境(如高温、高湿、沿海等),直接使用我国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国家标准体系于东盟市场是不可取的。团体标准T/CPQS M0018—2025是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出,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归口。 2025年3月,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州豪爵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成立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团体标准工作组。随后,标准工作组成员多次对标准内容进行研讨,参考国际上和我国先进的电动摩托车制动软管标准内容,结合东盟地区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试验和验证,不断修改标准内容,于2025年11月形成《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2月完成标准报批稿。最终,团体标准T/CPQS M0018—2025于2025年12月30日经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批准发布。
2 标准内容解读
2.1 适用范围
该团体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的结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识,特别强调适用于出口东盟以及在东盟地区生产和销售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使用的液压、气压、真空制动软管及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与我国标准GB16897—2022相比,修改了该团体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版本,改为最新版本。其中所涉及的试验方法和对试验介质的要求并没有变化,如国际标准ISO 6801:2021《橡胶或塑料软管 容积膨胀的测定》只是增加了术语与定义,最大膨胀量的试验方法并未发生改变;ISO 9227:202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中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方法与GB16897—2022中的是一致的;ISO 1817:2024《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液体试验方法》 规定的耐液体试验方法以及所使用的试验介质的要求与ISO 1817:1983《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液体试验方法》中的是一致的,只是条款号发生了变化;ISO 4925:2020《公路车辆 液压系统用非石油基制动液规范》规定的试验介质HZY3或HZY4的要求没有任何改变。
2.3术语与定义
该团体标准在术语与定义中分别对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制动软管总成、护套、自由长度、公称内径和公称外径进行了描述。上述术语与定义为制动软管测试中较为通用的术语,故在描述时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保持一致。
2.4 一般要求
该部分规定了制动软管总成的产品要求、预处理条件、制动液的要求、试验环境、对公称内径和公称外径的表述要求。该部分内容符合东盟地区地域特点,故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中的规定是一致的。
产品要求:试验用制动软管总成应是未经使用且至少24h(小时)以前制造的产品。
预处理条件:试验前,制动软管总成应在15℃~32℃(摄氏度)温度下至少放置4h。
制动液的要求:试验时应使用ISO 4925规定的HZY3或HZY4制动液;也可采用其他试验介质进行试验,但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试验环境:除有特殊要求外,试验应在室温为15℃~32℃的条件下进行。
对公称内径和公称外径的表述要求:公称内径和公称外径允许正、负偏差值存在,为了便于参考可采用整数;其中,液压制动软管及其他橡胶制动软管用公称内径表述,气压制动塑料软管及真空制动塑料软管用公称外径表述。
2.5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该部分规定了液压制动软管总成的结构、性能要求,(见表1)以及试验方法。以印尼标SNI 09—4408—1997为例,与其相比,液压制动软管总成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有很大变化:新增了试验压力为20MPa(兆帕)的最大膨胀量、耐动态臭氧性和耐高温脉冲性试验项目;增加了缩颈后内孔通过量的3s(秒)时间要求;改变了爆裂强度试验项目的描述,实质无变化;提高了制动液的相容性、屈挠疲劳、抗拉强度、吸水性、耐臭氧性、接头耐腐蚀性的试验条件。各标准之间规定的液压制动软管试验方法的差异对比(见表2)。考虑到东盟地区气候问题,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相比,耐寒性试验的试验温度由-45℃~-48℃改为-10℃±2℃,其他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保持一致。
2.6 气压制动橡胶软管总成
该部分规定了气压制动橡胶软管总成的结构、性能要求(见表3)和试验方法,且气压制动橡胶软管总成不包含金属丝增强软管。与我国国标GB 16897—2022的差异主要在于:考虑到东盟地区环境条件,耐寒性试验的试验温度由-40℃±2℃改为-10℃±2℃;耐3#标准油(IRM903)体积变化率试验项目中的引用标准ISO 1817修改为最新版本,其试验方法由ISO 1817:1983中条款号7.3改为ISO 1817:2024中条款号9.4,两者内容相同。其他内容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无实质性变化。
2.7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真空制动软管产品的相应要求在印尼标SNI 09—4408—1997中未被提出,该部分规定了真空制动软管总成的性能要求(见表4)和试验方法。该产品涉及的试验项目包括缩颈后内孔通过量、耐负压后外径变化量、爆裂强度、耐弯曲后外径变化量、黏合强度、耐热性(厚壁软管和薄壁软管)、耐寒性、耐臭氧性、耐燃料性、耐变形性和接头耐腐蚀性。与我国国标GB 16897—2022相比,耐寒性试验的试验温度也由-40℃±2℃改为-10℃±2℃,其他试验项目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保持一致。
2.8 气压制动塑料软管总成
气压制动塑料软管总成是从原气制动橡胶软管总成中分离出来的,因为两者材质不同、总成结构不同、使用部位不同,因此考核的性能指标也不尽相同。气压制动塑料软管性能要求总计24项(见表5),充分体现了气压制动塑料软管的性能,该部分规定了气压制动塑料软管总成的结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考虑到东盟地区环境条件,与我国国标GB 16897-2022相比,气压制动塑料软管总成耐寒性试验和低温试验标准存在差异(见表6)。耐高低温后爆裂强度、耐水煮后爆裂强度、耐高低温后弯曲性、耐寒-水煮交变后拉伸性和耐高低温后接头耐压保持性等试验项目中涉及的试验温度均由-40℃±2℃改为-10℃±2℃。耐振动性试验项目所用到的振动试验机试验箱的调节温度,由-40℃~150℃改为-20℃~150℃范围内;在振动试验过程中,所需的环境温度由-40℃±2℃改为-10℃±2℃;完成振动试验后,进行泄漏量试验时的环境温度由-40℃改为-10℃。其他试验项目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我国国标GB16897—2022相比,无实质性的变化。
2.9 标识
东盟地区对制动软管标识只指出在制动软管上标注出标准编号、制造商和公称内径。该团体标准分别对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提出了相应的标识要求,并明确不同材料及规格制动软管的公称尺寸标识:橡胶制动软管和液压制动塑料软管,用公称内径加毫米单位符号表示,例如公称内径为3.2mm(毫米)的液压制动软管,表示为“3.2 mm”;气压塑料制动软管及真空塑料制动软管,用直径符号“Φ”后跟“软管公称外径×壁厚”表示,例如公称外径为12mm、 壁厚为 1.5mm为塑料制动软管,表示为“Φ12×1.5”。
为既符合我国国标GB 16897—2022标识要求,又遵循东盟地区对制动软管标识的要求,该团体标准删除了标识中对英文字母或数字的字高要求。
3 结论
该团体标准的发布实施,具有三个重要作用:一是填补了我国电动摩托车出口东盟市场标准体系的空白,为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助力我国电动摩托车产业快速占领东盟市场;二是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在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三是消除了我国与东盟地区之间的贸易壁垒,增强了双方的商务交流与技术合作,将为双方带来良好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小π. 加速抢滩东盟市场,中国电动两轮车面临三大对手[J].电动自行车, 2024.
[2] SNI 09-4408-1997《机动车液压制动软管》[S].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GB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2.
[4] 2025年中国摩托车产业年度要闻回顾. 中国摩托车商会, https://cccmp.com/news/1499.html
[5] 汽车制动软管寿命. 中华网, https://auto.china.com/mip/1052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