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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制动液( 国家监督抽查)

2016-02-04 admin
机动车辆制动液( 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
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等19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5年第3季度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
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腐蚀性、蒸发性
能、橡胶适应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
查,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 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


机动车辆制动液
BG提示
使用制动液时要注意
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制动液不能混用;
制动液有一定毒性,不能用嘴去吸制动液;
制动液如果滴在车身上,表面漆会产生“咬漆”现象,因此
要谨防制动液与车漆接触;
制动液有吸湿特性,开启后必须一次用完,密封盖被开过的
制动液放置超过一周后,原则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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