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官方网站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国家监督抽查)

2016-04-08 admin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
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 2015年第4季度
抽查概况: 对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
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
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
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15批次产品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 互换性、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灯功率、色
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光通量、显色指数等项目不合格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光灯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