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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国家监督抽查)

2016-04-13 admin
打印机(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 北京、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东、云南等9个省、直辖市28家企业生产的
30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 2015年第4季度
抽查概况: 对产品的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信端口
的传导共模骚扰、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发射、产品能效等级、
(平均)打印速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 辐射骚扰、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项目不合格


打印机

Tips打印机使用注意

不可触摸打印电缆接头及打印头的金属部分,特别是在打
印头工作时。   
打印机在打印时请勿搬动、拖动或关闭打印机电源。  
在打印量过大时,应适当让打印机中间休息几分钟,以免
打印机过热而损坏。

如果打印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发热、冒烟、有异味、有异
常声音等情况,请马上切断电源并与维修人员联系。  
打印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切断电源。  
打印纸及色带盒未设置时不能打印,否则打印头和打印辊
会受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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