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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启动

2016-07-22 admin
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启动
剑指10类重点消费品,组织开展5个专项行动

 
本刊讯(记者王海琳) 4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部署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决定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10种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持续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
    根据质检总局的部署,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要通过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使重点产品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使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使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实现群众对质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有所下降,辖区内企业质量违法行为发生率有所下降,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的“质检利剑”行动将以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建材、农资和民生计量等为全国重点,精心组织开展5个专项行动。
    质检总局下发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和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要求,加大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名优产品打假维权协作活动,查办一批电子商务领域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突出重点行业,突出区域特色产品,加强对重点区域内的企业的执法检查,通过整治,实现重点区域年度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的明显下降和企业取证数、抽检合格率的
明显上升,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要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对整治工作仍未结束的重点区域,省级局均要对其政府负责人组织约谈,对质量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区域进行挂牌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向其上级政府发稽查建议书。
    质检总局今年将把“质检利剑”行动作为年度行政执法工作集中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质检利剑”行动落实情况列入“双打”工作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落实地方政府打假工作责任,推动实施总局、省级局、市级局和县级局4级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排查、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增强督查工作力度,推动“质检利剑”行动不断深入开展。
总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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