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更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基石。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标准,织牢织密食品安全网,并于2010年6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2014年4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政策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调研、食品安全政策解读,以及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动决策科学化、专业化,引导公众客观、理性地认知食品安全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食品安全情况显示,1至6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目前,社会已形成了人人重视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认知上的不足,公众对食品行业的现状及质量安全情况了解并不充分,甚至有偏差,需要通过公正权威的途径及时传播正确且有价值的信息。基于此,本刊特组织了一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撰写的文章,涉及当前儿童食品安全现状、食品色素对人体是否有害、食品中出现的新污染物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哪些挑战,以及正确食用糙米等内容,引导公众客观了解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现状,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确保公众吃得放心、安心。
糙米是稻谷去掉外壳后保留米糠层和胚芽的全谷物米粒,几乎保留了稻谷全部营养成分。与普通大米(经过精细研磨加工后去掉米糠、胚芽,只保留胚乳的精米)相比,除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含量基本相同外,糙米中含有的其他大部分营养成分是普通大米的2〜5倍。糙米不仅含有丰富的脂肪、脂肪酸、B族维生素、矿物质及抗氧化等营养成分,还含有膳食纤维、谷维素、γ-氨基丁酸、米糠多糖等多种促进人体健康的功能因子,这些物质具有促进人体消化、润肠通便、调节血糖、改善心血管功能、促进骨骼发育、保持皮肤健康等作用。
由于糙米皮层的粗纤维含量高且质地致密,在直接蒸煮时水分不易进入胚乳内部,且胚乳中的淀粉也不易糊化,单独食用糙米,其口感不如大米,蒸煮性、消化性也相对较差。因此,家庭日常食用糙米时,可将糙米与其他食材合理搭配,制作糙米粥、糙米汤、糙米饭、糙米糊等食物,既增加营养成分,又能改善口感。一般情况下,糙米应提前浸泡6小时左右,米和水的比例约1:1.5,在做粥、汤、饭等食物时建议使用高压锅,在煮制完成后最好继续焖制半小时左右再开锅,确保营养并促进食用后消化和吸收。
适量、长期食用糙米有利于营养均衡和相关疾病的预防,促进身体健康,但部分人群在日常食用中应注意少食或不吃。
一是肠胃敏感者应少食。糙米纤维较粗糙、质地紧密,可能刺激胃黏膜,因此,肠胃敏感或消化功能较弱的老人、儿童、病人,或胃炎、胃溃疡或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等,应当少量食用,以免引起消化不良等症状。
二是肾功能异常者需控制摄入量。糙米中磷的含量较高,肾功能不全或透析患者要限制摄入量,避免加重肾脏负担。
三是缺少铁和钙人群慎食。糙米中含有一定量的植酸,可能干扰钙、铁等矿物质的吸收,建议严重缺铁少钙的人群谨慎食用,至少不能长期过量食用。
四是过敏体质人群忌吃。糙米中含有一些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的蛋白质等成分,有适宜过敏体质的人群食用,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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