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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播报

2016-12-14 admin
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显
       前不久从商务部获悉,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2010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分5批支持全国58个试点城市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支持18个省市开展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已有1.5万多家企业建成肉菜追溯体系,覆盖经营商户32万余户,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
       最近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决定支持上海市、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厦门市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包括“推进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升级”“开展特色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乳制品追溯体系建设”“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等内容。通过4个省市新的示范,打造一条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推进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和风险管控,真正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打造放心消费渠道。

 
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8月4日,质检总局公布了2016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2484家企业生产的2503批次产品,涉及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31种产品。其中,检出26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6%,发现了电冰箱的耗电量和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家用电动洗衣机的洗净比不合格等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区、市)质监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增幅大
       7月28日,从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获悉,今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163 次,涉及数量478.4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8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38%, 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今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召回产品类别除儿童玩具、电子电器、儿童用品外,还涉及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和服装、五金建材、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共涵盖8大类产品,召回范围明显扩大。其中,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31次,涉及产品18.86万件。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20次,涉及产品263.41万件,实施召回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个人计算机、电源适配器、固定式通用灯具、滚筒干衣机、电动剃须刀、电子坐便器6类。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负责人表示, 今后将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的力度,对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和消费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监督和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查处不主动履行召回义务、不配合缺陷调查、瞒报误报相关信息的企业。

 
缺陷汽车产品年召回量首超800万辆
       7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负责人在“2016年以来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以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3次、涉及车辆881.82万辆,召回量首次超过800万辆。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统计显示,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198 次,涉及车辆已达到3417.26万辆。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来看,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最多,为487.56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14次,涉及数量224.73万辆;车身问题召回18次, 涉及数量75.46万辆,位居第三位。今年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实施的汽车召回共计29次,涉及车辆711.02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80.63%。

 
网络食品交易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最近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球第一个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的专门规章。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义务、细化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违法行为管辖、强化调查处理职权、细化抽样程序、明确责任约谈的情形、强化法律责任等。
       《办法》突出了透明原则,第三方平台今后需对入网的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办法》规定省级和市、县级食药监部门应当在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完成备案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的备案信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药监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了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的制度,以真实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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