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产品受到普通大众的青睐以来,由于缺乏适宜标准的有效指引,引发了系列的质量隐患或质疑:一是消费者对产品健康安全的担忧。一直以来,网络上大众对保温杯的质疑从不接断,比如说:所有保温杯也不宜泡茶、不宜放酸性饮料、牛奶、中药等。此外,近年来研究表明,人类如长期摄入微量的 BPA,极有可能对生殖系统产生不良影响。欧盟认为含双酚A 的杯子会诱发性早熟。我国从 2011年 6 月 1 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 A 的婴幼儿奶瓶。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和健康的追求,市场对塑胶原材料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二是产品适用生产或检测标准的乱象。由于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缺少统一的标准,有些厂家使用了GB/T 29606进行生产或检测,而有些则使用 QB/T 5035-2017《双层玻璃口杯》或者GB/T 11416-2002《日用保温容器》,因而造成了生产者设计开发随意,产品名不副实,企业生产和检测机构在检测时随意选择标准,造成同一种产品存在多个检测标准,多个检测结论的不良现象。三是监管部门履行行政职能的窘境。由于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与一般传统玻璃杯、不锈钢真空杯尚未有清晰的标准界定,存在“模糊地带”,给了不良厂家钻“标准空子”,商品包装上打上部分项目检验合格的二级标准而非产品标准,导致执法监督遭遇困境。
为了规避以上弊端,需尽快完善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标准化建设,更好引导该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良性秩序,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团体标准有效整合了GB/T 11416-2002《日用保温容器》、GB /T 29606-2013 《不锈钢真空杯》、QB/T 5035-2017《双层玻璃口杯》、QB/T 4162-2011《玻璃杯》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及检测方法,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与市场接轨,最终形成了契合当前市场产品特点的标准。随着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有效促进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市场主体对的高质量供给以及监管部门得高效监管。
拉高质量标准“高线”
与GB/T 11416《日用保温容器》、GB/T 29606《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等国家标准相比,《真空玻璃内胆保温(壶)》标准对提高了关键指标:
1.保温效能。在《日用保温容器》新国标要求的基础上,整体提高2 ℃。2.食品接触材料。标准明确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硅橡胶部件不得检出双酚A。3.表面涂层附着力。标准明确产品在试验后,涂层应保留95个以上的棋盘格数。以上指标的明确对于明确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选型及制造工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夯实健康安全“底线”
针对消费者对健康安全极为关注的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指标。《真空玻璃内胆保温(壶)》参照了QB/T 5035 《双层玻璃口杯》标准要求,明确对铅、镉、砷、锑做了限量要求。考虑标准涵盖了杯(壶)大小容量的产品,将铅、镉限量按GB 4806.5中的大空心制品(1.1~3.0L)要求,设定为0.75mg/L、0.25 mg/L。本标准保留了对杯口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增加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等产品不得检双酚A的限制性条款。
筑牢行政监管“防线”
为了厘清“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与一般传统杯壶产品的界限,明确该产品独有的指标参数,以及常规杯壶类产品必须满足的外观、使用性能、外壳厚度等常规指标要求,为行政部门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效突破“模糊地带”,提高执法精准度,促进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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