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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2022-05-30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共同经历了波澜壮阔的一年,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巩固和发展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报告内容使人很受教益,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过程中,中国消费市场作为经济活动的“晴雨表”,表现十分抢眼。无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还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我国扩大消费的成效持续显现,居民消费稳中提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压舱石”作用日益增强,人们改善消费环境的需求日益高涨。

消费品质量安全是民之所忧、民之所盼。要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第一,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是构建市场新格局的重要基础。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超大规模市场,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独特优势和必要条件。消费不仅起到了“压舱石”作用,还通过不断升级,逐步接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7%。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达5.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4%,高于投资和出口。

消费稳步恢复的成绩来之不易。要把消费和市场结合起来。市场是一系列消费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多方力量在此交汇,形成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循环,化为一股强大的向前的消费推动力。只有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才能更好体现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第二,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需要主动应变,主动进取,久久为功。随着超大规模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形成,资本的规模、力量、所有制结构、诉求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竞合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持良好的消费环境的需求比以往更迫切。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指出,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竞争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稳中向好,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为市场平稳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优化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12315与12345协同共享等,2021年共处理投诉案件773.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1亿元。

伴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品质消费需求快速提升,消费新场景和新业态快速发展,消费时间和空间明显拓展,特别是2022年,全球疫情预计将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国内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举措可以更好发力,中国市场消费将出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将进一步释放,“双循环”格局会愈加成熟完善。实践已经证明,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成效可期,意义深远。在此背景下,在面对市场新机遇、构建新格局时,牢记初心,莫忘质量,切实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工作,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一是抓好抓牢“质量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所面对的问题,都是“民之所忧、民之所盼”,要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发挥领军企业和机构的贡献作用。

二是压紧压实“质量责任”。随着消费者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场景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要进一步提高风险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是共创共赢“质量佳绩”。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开展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活动,积极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与行业自律,持续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构建消费领域质量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新的贡献,取得新的成绩。

下一步,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将继续发挥质量舆论监督、政策解读助手、桥梁纽带服务、品质宣传教育的作用,推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推动企业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汽车、智能家居、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报道,及时传递消费信任,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努力推动社会共治,为打造质量安全的坚固长城贡献力量。

 

摘编自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理事长张沁荣在人大发言的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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