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五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将“四个有利于”作为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对新国标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及内容进行分析解读,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引导行业向更加安全、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以“四个有利于”的工作基本原则修订新国标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蓄电池和锂电池,目前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000万辆。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助动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738家,年产量4228万辆,同比增长3.8%,近5年产量年均增速为11.8%。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24年8月,共有591家生产企业累计获得1.336万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消费市场的分布具有明显地域性,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保有量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和四川。
(二)修订新国标的背景与目的。
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多次引发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2021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是1.8万起,2023年迅速增加到2.5万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在全年较大火灾中的占比从2021年的5.9%上升到2023年的12.7%。另外,由于不少车辆存在违规篡改情况,导致其最高车速、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指标超出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的规定,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但行业整体质量保障能力依然偏弱,不少企业缺乏足够的研发投入和设计能力,产品同质化严重,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甚至使用劣质原材料、缩减检测项目,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抽检合格率不高,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
在国务院部署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一项重点任务。政府希望通过修订标准,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四个有利于”的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防范火灾事故。针对当前存在的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不足、易燃塑料件使用过多、发生火灾事故后不便溯源等问题,新国标完善了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塑料件占比、整车唯一性编码和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条款,有助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后的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
二是有利于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新国标完善了防篡改要求和方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互认协同要求,改进了电动机额定功率测试方法,增加了对电动机最高转速的限制。此外,还加严了电动自行车制动距离要求。
三是有利于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新国标适当放宽个别对安全性能影响不大的指标,例如,放宽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不再强制所有类型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
四是有利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国标增加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内容,对整车及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提出要求,还增加了对车辆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的要求。
(四)新国标的积极作用。
新国标发布后将在5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降低火灾风险,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便利消费者使用,四是提升产品供给质量,五是改善主动安全性能。
(五)相关强制性标准。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制定发布了多项电动自行车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于2022年发布,2024 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第1号修改单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于2022年发布,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第1号修改单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此外,《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3个标准与新国标相互衔接,共同组成完整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生产企业应尽快达到新国标要求。
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国标相关条款规定,尽快进行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升级,早日符合标准的要求。一是尽快调整产品设计方案,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出新的车型,并依据标准中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方案设计合理、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达到标准中关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要求,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大研发投入,配备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科研人员,特别是要提升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能力,减少因关键部件质量缺陷导致的产品不合格情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申请新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
企业可根据相关标准换版安排,依据新标准向相关认证机构提出新产品的认证委托和已有认证证书的变更委托。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后方可进行生产、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八)新标准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是由生产成本、物流成本、渠道费用、定价策略、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生产成本是影响产品售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能直接决定产品的最终价格。
按照新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虽然在塑料件阻燃性能升级、增加北斗和通信模块等方面增加了部分生产成本,但也会因为取消脚踏动力装置、减少塑料件使用等因素节约相应零部件和材料费用。综合来看,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生产成本将基本保持稳定,终端市场价格不会出现明显波动。
(九)逐步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
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政府鼓励企业及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将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