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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解读】破解消费痛点问题 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2025-07-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提振消费,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品召回义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决策部署的必然之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提振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着力提振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切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着力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召回监管。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消费新格局下,消费者的期待已从“买得到”到“买得放心”,从“性价比”升级为“安全感”。《公告》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提振和扩大消费。
 
  《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公告》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责任和义务,是召回监管工作从线下延伸到线上的一个小切口,更具精准性和有效性。
 
  专家认为,《公告》解决了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比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没有渠道,无法常态化获取消费品召回信息,难以有效履行法定义务;消费者没有方便快捷的渠道获取消费品召回信息,即使获取召回信息,也无法判断消费品是否属于召回范围;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 品,难以要求境外生产者按现行消费品召回规定履行召回义务等。
 
 
 
  《公告》借鉴了国内外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实践经验。比如2024年12月实施的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条例》对网络销售产品安全监管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建立了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2025 年4月,长三角五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通知,建立了长三角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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