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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乳品世界

2015-10-15 admin
解读奶粉中的季铵盐

                                      □ 科学松鼠会 少个螺丝/文
 

       前不久,某网站公布了其抽检的9款婴幼儿配方奶粉报告,指出其中5款产品含有季铵盐类的杀菌剂成分,可诱发哮喘、皮肤过敏等症状。这一结果让一些父母坐立不安,更有不少人认为季铵盐也是一种食品添加剂。
其实,季铵盐则与食品添加剂无关。某网站公布的9款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报告中称,检出5款奶粉含有季铵盐类的杀菌剂成分,但并没有提到季铵盐的残留量具体是多少。
       实际上,报告中提到的这两种成分为别为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DDAC)和苯扎氯铵(BAC),它们都属于季铵盐化合物,常常被用于食品工业。不过与食品防腐剂不同,它们不是用来直接添加到食品中,而是用于食品工业中对一些与食物接触的设备进行消毒。
    
欧盟对DDAC和BAC有限值规定
       与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一样,欧洲食品安全局也允许在食品工业中使用这两种杀菌剂,考虑到它们仅是用来处理设备而非直接处理食物,因此对这两种成分在食物中的残留设置了一个很严格的最高限量:0.01mg/kg。据了解,设置了这一限量后,很多食品加工企业和成员国都报告在多种食品中都发现了DDAC和BAC的残留,而且残留量都高出了限值。
       随后,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的评估结果,在2012年临时将限量提高到了0.5mg/kg,以便于食品加工企业能监控DDAC和BAC在食品中的残留,并将残留数据汇总给欧洲食品安全局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关限值。
       评估数据显示,在来自欧洲17个国家的5472种食品样本中,DDAC含量最高的出现在冰淇淋中,达到了3.64mg/kg,BAC含量最高的则出现在未处理的葡萄柚中,达14.4mg/kg。 在5000多份样品中,有133种婴儿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谷物食品等。其中DDAC的含量在0.0033~0.12mg/kg,而BAC的含量则在0.002~0.13mg/kg。不过其中并没有详细提到分析的样品是奶粉还是冲调后的配方奶。
       2014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将DDAC和BAC在食品中的残留上限调整到0.1mg/kg。目前0.5mg/kg的规定继续执行到2015年8月11日,之后开始执行0.1mg/kg的上限。
 
奶粉中的季铵盐来自哪里
       虽然杀菌剂在食品工业中使用比较广泛,但是婴儿配方奶粉的生产还是有所不同的。欧洲食品安全局评估的5000多份样本中,检测出季铵盐残留的食物,一般都是需要杀菌剂对设备进行消毒的食物。在婴幼儿奶粉的生产中,设备本身并不需要使用杀菌剂,而是靠高温进行杀菌,包括生产工艺中所使用的水,也都是经过了反渗透处理,也不需要杀菌。
       所以,最可能导致婴儿配方奶粉中出现季铵盐的环节,应该是在挤奶过程中对挤奶设施所进行的消毒操作。奶粉中残留的季铵盐,很可能是随着牛奶带进来的。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调查中也发现,牛奶中的DDAC和BAC的最大含量分别是0.029mg/kg和0.074mg/kg。除此之外,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所使用的一些原料,也可能在其生产工艺中或多或少地残留一些季铵盐成分。
 
在限值内不会造成损害
       据了解,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给出的两种季铵盐的每日容许摄入量为0.1mg/kg,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体重6kg的婴儿,每天从食物中摄入0.6mg以内的季铵盐不会影响健康。
       按照欧盟评估数据中提到的婴儿食品中季铵盐的最高含量来算,0.12+0.13=0.25mg/kg。再假设这是指的配方奶,那么婴儿一天喝两公斤的这种配方奶后,季铵盐的摄入仍然低于每日容许摄入量。
       由此可见,奶粉中即便有残留的季铵盐,只要其残留量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超过欧盟现行的上限标准,可以认为不会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影响。时下,网络上流传的“高档婴幼儿配方奶粉含40种以上食品添加剂”的说法,引发了许多家长的担忧。
       如果查看一些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签也会发现,一罐奶粉的配料表中的确有好几十种成分,甚至还有一些很“化学”的名称让人容易产生疑惑。比如市售的某款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料表上就有:乳糖、植物油(高油酸葵花籽油,大豆油,椰子油)、脱脂奶粉、浓缩乳清蛋白、低聚半乳糖(GOS,乳糖来源)、柠檬酸钾、磷酸三钙、氯化钠、碳酸钙、氯化镁、氯化钾、硫酸亚铁、牛磺酸、肌醇、左旋肉碱、叶黄素(万寿菊来源)、β-胡萝卜素等多达50多种成分,这些难道都是食品添加剂吗?
 
配料表的物质为营养强化剂
       实际上,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料中,乳糖、植物油、脱脂奶粉、浓缩乳清蛋白等都属于食品原料,根据我国相关标准要求,配料表中的成分应按其含量从高到低依次标示,因此这些都是婴儿奶粉中的主要原料。而随后从低聚半乳糖开始到配料表最后的成分,其实都是营养强化剂。而真正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中并没有使用。
       根据GB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营养强化剂是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通俗地说,它们是为了增加产品的“营养价值”而加入的。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以母乳替代品的身份出现,以满足不能实现母乳喂养的宝宝的营养需求的,而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均是参照国家标准完成配方设计,标准对能量和营养素均有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研制婴幼儿配方乳粉。单纯依靠生乳或全脂乳粉不能满足要求,所以企业需要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等辅料以达到标准要求,而这些维生素和矿物质不能直接添加到奶粉中,必须以一种安全且易吸收的形式添加到奶粉中,如维生素B1的添加形式就是盐酸硫胺素,所以配料表中会出现一串长长的化学名词。
       实际上,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所谓的食品添加剂实际是营养强化剂,主要的营养强化剂为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可选择添加成分如DHA、AA,旨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
        而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料表中标注有食品添加剂如碳酸氢钾、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等酸度调节剂,如香兰素、乙基香兰素等香料,消费者也不必恐慌,添加酸度调节剂为湿法生产乳粉工艺所必需。至于香料,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在限量范围内可以添加,但香料的添加除了可以掩盖添加鱼油DHA带来的腥味外,并没有营养价值,这也只是企业为了让乳粉口感好而进行的配方改造。
 
营养强化剂不再是食品添加剂
        那么,营养强化剂属于食品添加剂的一类吗?在今年5月实施的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是这样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与旧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删除了营养强化剂,也就是说,最新的食品添加剂定义中不再包括营养强化剂。
        从添加目的来讲,营养强化剂旨在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而食品添加剂并不增加食品营养,只是改善食品的品质,而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所添加的物质增加了牛(羊)乳粉的营养,使其更接近母乳配方,从而满足宝宝生长发育需求,所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添加营养强化剂与食品添加剂并没有什么关系。
       从标准上分析,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并不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料表中的辅料成分,而是参照GB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完成配方设计和标签修订。所以不难判断一些网络报道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40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实际是食品营养强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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