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童撑起消费安全伞
□ 本刊综合报道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明确提出,应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儿童用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儿童用品安全,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提升儿童用品安全,确保每一个孩子度过平安快乐的童年,是每一位父母的期望,也是国家、社会以及每一个良知企业的担当。
孩子面前无小事
儿童是脆弱的群体,是柔弱的禾苗,他们对安全风险缺乏辨识力,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儿童用品的任何小问题都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很大甚至致命的损害。
今年“六一”期间,北京的王女士带5岁的女儿文文去公园玩,她特意给孩子买了一条红色的新裙子。但因天气炎热,加上孩子活泼好动,不一会儿,文文就出了一身汗。在汗水的浸透下,新裙子居然开始掉色,把文文的胳膊染上了红色。王女士很纳闷:“看上去好好的一件衣服,怎么被汗水一浸,就开始掉色了呢?
如果说劣质服装给文文带来的是不美观和可能的危害,那么不合格学步车给河北陈女士的儿子带来的后果就严重得多。为了让孩子能更快地学会走路,陈女士给6个月大的孩子买了一辆学步车。当孩子第一次在学步车的支撑下蹒跚走路时,学步车在平滑的地板上突然向前方翻倒,孩子的头部、胳膊都被摔伤。事后,陈女士仔细查看学步车后发现,只要一摁,车体就会明显晃动。
此外,还有不少儿童用品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如玩具声响过大损伤孩子听力,奶瓶、奶嘴、餐具等产品有害物质溶出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学生文具铅含量超标,不合格玩具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甚至死亡等。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的一些关于儿童用品的风险预警监测中,“窒息”是一个常被提到的词。“产品像食品,儿童可能会将其放进嘴里,从而引起窒息。由于产品存在小部件,小部件容易脱落,儿童可能会将其放进嘴里,从而引起窒息。”相关专家介绍,这是很典型的引起儿童窒息的情况,还有一些类似的情况,如童装上衣兜帽上的绳带过长,勾住缝隙后缠绕颈部引起儿童窒息。
“在今年抽样的100批次造型黏土中,有63批次可迁移金属元素、防腐剂、芳香胺或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含量偏高。如儿童长时间接触这些产品,可能导致有害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口腔等途径迁移到体内,造成致敏反应或神经系统、器官损伤等。”在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今年对造型黏土等5类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这些产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质量安全风险。
从近年来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各省市区监督抽查结果发现,虽然儿童用品的合格率不断提高,产品品质逐年上升。但不可否认,还有部分儿童用品的不合格率仍然较高,一些产品的安全性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如pH值、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等问题在近年来的童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相对突出,而很多家长在购买童装时考虑的主要是款式和颜色,其次才是安全性,因而在购买时容易忽略安全隐患。
许多家长比较追捧的进口儿童用品,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近年来,从拟进口到国内的儿童用品中,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每年都能检出一定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其中很多涉及到产品的安全项目。如在质检总局发布的今年前5个月的进口儿童用品中,有5778批次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34批次,涉及无印良品、乐高等知名品牌。
由于儿童的生理状况以及行为习惯与成年人有很大区别,所以各国对儿童用品的设计和生产都有专门的技术标准要求,生产商应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并严格遵守产品标识规定,清晰、规范地明示使用要求和警示,家长也应科学、理性地为孩子选购产品并指导孩子正确使用,以避免给儿童造成安全隐患。总之,只有各方齐用心、聚合力、严把关,才能从源头上提高儿童用品质量,保障儿童使用安全。
完善标准牢基础
提到产品质量安全,必然离不开标准。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近年来,国家从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标识说明等多方面对儿童用品进行了规范,制定实施了数十项国家与行业标准,覆盖了童装、童鞋、童车、儿童家具、玩具、儿童伞、纸尿裤、学生用品等主要儿童用品品类。同时,在一些通用标准中还专门针对儿童进行了特殊规定。这些都为保护儿童用品安全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中国既是童装的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童装生产企业上万家,童装年产量超过50亿件,其中国内销售约20亿件,销售总额在1000亿元以上。目前我国的童装标准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主要包括GB/T 22044—2008《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部位与方法》、GB/T 1335.3—2009《服装号型 儿童》、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系列标准,以及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行业标准等。这些标准在童装适用范围、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均作出了严格规定,对我国儿童服装设计、生产、销售都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今年5月,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 依据年龄不同,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 增加了对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和燃烧性能要求;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 绳带;还规定纺织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玩具是伴随儿童成长的“良师益友”,孩子们通过玩具感知和认识世界,玩具给予孩子童年无限欢乐,启迪着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同时,玩具的质量安全也直接关系着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制定和实施了多项玩具标准,涉及安全、性能等诸方面,基本构成了完整的玩具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所有玩具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限量、标识和说明要求等,是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基础标准。
2011~2012年初,国家又陆续批准发布了《玩具安全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玩具安全年龄警告图标》、《模型产品通用技术要求》、《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充气玩具通用技术要求》等多项标准,为儿童玩具安全保驾护航。
2014年5月,参照国际标准ISO 812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16年1月起实施。标准在诸多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对玩具的适用范围、声响要求、燃烧性能、有害物质控制范围等作出了严格规定。
近年来,越来越多有条件的家庭都在努力为孩子打造更适合与舒适的生活空间,儿童类家具的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但一些产品在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等方面缺少对儿童的有效保护。2012年8月,我国首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对产品安全性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如——
■ 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险突出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家具高度1.6米以下之处,不能使用玻璃部件,家具的孔洞尺寸大小不能卡住手指等。
■ 要求密闭式家具设透气孔,并对透气孔的面积、间隔进行了明确规定。
■ 要求儿童家具必须要有警示标识,如“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
■ 对儿童家具的甲醛含量、纺织面料和皮革的pH值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私家汽车的逐步普及,让更多孩子的出行方式发生了改变。然而,在舒适和方便的同时,因交通意外引发的儿童伤害事件也逐年增多。其中,由于错误乘坐方式和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是其中重要的因素。2012年7月,我国首个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国产车辆必须装配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接口及安全锁,并对儿童安全座椅的生产和销售作出了规范——
■ 根据儿童乘员的体重将儿童安全座椅分为5类:0组≤10kg、0+组 ≤13kg、I组9~18kg、II组15~25kg、III组22~36kg;并按重量规定了对应适用的安全座椅形式:后向式儿童座椅≤13kg、正(前)向式儿童座椅15~25kg、增高垫+安全带22~36kg、成人安全带>12岁或>1.45m。
■ 成人安全带扣和儿童约束系统的带扣不能通用,儿童不应使用成人安全带;为了防止由碰撞或儿童自身动作引起儿童身体下滑,所有向前的约束系统必须装备胯部约束带;约束系统不应使儿童身体软弱部分(腹部、胯部等)承受过大的压力,发生碰撞事故时,儿童头部也不应承受压力等;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必须有一份中文说明书。
■ 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方法应以照片或特别清楚的图示表示,并应警告使用者,没有认证许可的产品和经过改装的产品是危险的,还应提示不要将无人照看的儿童放置在约束系统内等。
从今年9月1日开始,儿童汽车安全坐椅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儿童汽车安全坐椅,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生产。
……
儿童用品质量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儿童用品质量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加强监管保安全
近年来,为保障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国家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协作,共促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维护儿童健康安全。
自2012年以来,质检总局将儿童用品作为质量提升的重点产品,连续部署全系统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清查儿童用品强制性认证情况,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儿童用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格进出口儿童用品检验监管,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加强儿童用品标准宣贯和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2012年,质检总局联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等共同印发了《关于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为着力点,强化部门监管,加强综合整治,初步形成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
2013年,质检总局部署各地质监局和检验检疫局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推动解决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共抽查检验了童鞋等儿童用品10473批次,对571家企业生产的644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有力打击了儿童用品质量违法行为。
2013年抽查数据显示,质检总局组织对5类儿童用品开展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儿童用品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其中童装抽查合格率近7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玩具抽查合格率9年来提高了17个百分点,纸尿裤抽查合格率10年来提高了14个百分点,童车抽查合格率近8年来提高了7个百分点,童鞋抽查合格率近3年来提高了2.4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儿童用品的质量状况在不断改善。
2014年,质检部门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儿童用品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质检总局将儿童用品作为10类重点产品中的重点,特别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2014年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再次部署全系统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此同时,针对近几年儿童用品产品质量违法反映较多的问题,部署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打假战役,严厉查处儿童用品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儿童玩具、汽车儿童座椅、童装、童车等产品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的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5月,质检总局下发《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提出要针对儿童用品等10类产品,以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导向,紧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需求,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使重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2015年度稳定在90%以上。
同时,质检总局还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科学消费不可少
确保儿童的消费安全和消费权益,需要国家、社会、产销企业和家长等各有关方面合力推进。除了不断完善各类标准体系、检测手段,不断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还要不断在消费群体中普及儿童用品安全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的消费者懂得与学会科学消费。
以儿童安全座椅为例。质检总局今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居民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现状调查”显示,仅有19.7%的家庭使用过儿童安全座椅,但是最近一次出行,仅有12.1%的儿童乘坐了儿童安全座椅。在使用过儿童安全座椅的家庭中,6.7%的家长曾将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在副驾驶位置上,24.9%的家长没有检查过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得是否紧固,43.6%的家长没有检查过儿童安全带是否紧固,53.9%的家长没有检查过儿童安全座椅上的安全带是否出现扭曲,44.6%的家长不了解错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和儿童安全座椅一样,很多家长在其他儿童用品的选择上也存在误区和盲点。比如,很多家长对有关童装安全的知识并不清楚,对不合格童装中的超标化学物质和不合理的物理设计等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也不了解,因而在选购产品时,看重的是款式、颜色是否时尚靓丽,对童装的质量反而忽略了考察。还有的家长在选购童车时,不知道对童车上是否存在锐利尖端、危险缝隙、制动装置、折叠锁定机构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在选购儿童玩具时,并没有查看玩具是否存在容易被孩子吞食的小部件、玩具上的涂层是否容易脱落误食等问题。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为孩子选择安全的儿童用品,需要了解儿童用品的相关知识,科学合理选择——
■ 在给儿童选购服装时,应以简单舒适为好,尽量避免选购染料、涂料少的素色或印花图案小的产品,还要避免选购装饰性物品过多的服装;
■ 购买儿童家具产品,首先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目前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玩具产品已经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毛刺或做工粗糙的部位,不能有锐利边缘和突出物,防止撞击出现危险;查看边缘是否倒圆、孔和缝隙会不会容易卡住孩子的手、折叠部位有没有锁紧装置等,要避免与儿童手指尺寸相接近的孔、间隙存在,以免伤害到儿童手指;注意儿童家具的重心不能过高,以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翻到,砸伤儿童;避免家具中有小尺寸的零配件被儿童误食的情况。
■ 选购儿童玩具,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材质、适用年龄段、安全警示语、维护保养方法;查看有无易脱落零部件,特别是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其中的小零部件易脱落,容易被儿童误吞食而导致窒息;确认玩具的涂层和漆料中不含有重金属,因为儿童在玩耍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啃、咬等行为,容易把这些有害物质吃进体内;检查毛绒玩具表面或填充物是否卫生,不卫生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伤害。
提高儿童用品质量水平,呵护儿童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大家的责任。让我们一起,为孩子撑起消费安全保护伞。
1~5月全国检验检疫结果显示
进口儿童用品质量喜忧参半
儿童节前夕,质检总局对今年1~5月进口儿童服装、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进行了质量盘点,发布了全国进口儿童用品质量状况报告。
近年来,我国进口儿童用品消费增长迅速,品牌也日趋多样化。据统计,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5778批次,同比增长103%,涉及货值1.238亿美元。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34批次,同比下降18.7%,不合格项目中包装标识不合格占比较大。
进口儿童服装
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检出不合格2288批次,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07批,同比减少13.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等。
产自孟加拉国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质量问题最严重,连续两年位居我国进口不合格儿童服装检出批次首位,其次为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儿童服装。
对存在质量安全不合格问题的儿童服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全部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
进口儿童玩具
进口儿童玩具检出不合格96批,同比增长95%,货值259.4万美元。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8批,同比下降65.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毛绒玩具机械安全不合格,玩偶稳定性测试不合格,用于玩具包装的塑料袋平均厚度不合格,无3C标识、警示说明不合格等。
不合格儿童玩具产品涉及品牌有HENES(赫妮诗)、MAMMUT(猛犸象)、MUJI(无印良品)、LEGO(乐高)等,分别来自韩国、越南、吉尔吉斯斯坦、中国香港等地。
进口婴幼儿纸尿裤(垫)
进口婴幼儿纸尿裤(垫)检出不合格3135批次,同比增长228.9%,货值1.1亿美元。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
对于标识不合格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要求,监督进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以满足我国的相关要求。
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
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检出不合格223批次,是去年同期的16倍,涉及货值521万美元。其中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18批,其他为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主要包括水杯、木制儿童筷子套装、塑料制造型模具、儿童餐具、儿童牙胶、玻璃制奶瓶、儿童训练筷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脱色、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丙烯腈单体残留量等,涉及品牌有BEABA(毕巴)、lifefactory(生活工厂)、TRAMONTINA(查蒙蒂纳)、munchkin(麦肯奇)、BEBECONFORT(宝宝舒)等,主要来自法国、越南、巴西和美国等国家。
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
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检出不合格28批次,货值386.2万美元。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批,已做退运处理,其余为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
针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儿童用品,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实施了销毁、退运及技术处理,严防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