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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利剑”祝你放心消费

2015-12-28 admin
“质检利剑”助你放心消费

□ 本刊记者 王海琳/文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食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大宗出口商品等重点商品,从狠抓大案要案入手,在全系统全面开展了“双打”专项行动和“质检利剑”行动。“质检利剑”行动由此肇始,并发展成为质检总局每年固定的卓有成效的执法打假活动之一。
       6年来,“质检利剑”行动在农资、建材、汽车零部件、儿童用品、日常消费品等多个领域开展了专项打假治劣行动,通过深入摸查,精心组织,严格执法,不断丰富内涵、创新样式,有效实施了精准打击,遏制了各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使相关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总体提升。

利剑出鞘保安全
       涉及多行业,部分危害健康安全;规模扩大,呈团伙化;手段翻新,取证难;部分行业“潜规则”,形成质量安全隐患……这些制售假冒伪劣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阻碍了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净化市场,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质检总局近年来不断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多次组织“质检利剑”打假专项行动,为经济发展和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2011~2012年,全国质检系统共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28.14万起,货值约123亿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906起。其中2011年共查办大案要案1690起,比2010年增长两倍;2012年查办大案要案2347起,比2011年增加38.9%。组织查处了四平非法添加啤酒案、贵州假茅台酒案、珠海无证生产人造板案、福州生产油漆窝点案、柳州劣质机动车辆制动液案等一批大要案,打掉了一批跨区域和行业的制假售假窝点和团伙。此外,“质检利剑”行动还集中整治了一批重点地区的老大难问题,如经过2011~2012年的集中整治,基本解决了量大面广的深圳“山寨手机”质量问题。
       2013年,质检总局按照突出重点、重拳打击的思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区域整治、联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围绕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涉及安全的重点产品,以白酒、化肥、儿童用品、建材、汽配等5个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万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1.1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45.8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877起。
       其中,查办了一批涉及儿童用品和汽配质量的违法案件,如安徽省宿州市无证生产电动摩托童车案、江苏省泰州市假冒伪劣童装案等典型案件等。同时,为震慑违法行为,质检总局还会同中央电视台赴福建、上海、广东等地现场督察督办制售假冒伪劣汽车儿童座椅案件。
       在2013年以汽车整车、发动机、安全气囊和制动液等产品为重点的“质检利剑”汽配打假集中行动中,对河北固安滤清器、江苏丹阳汽车灯具、山东临清轴承和广州白云区安全气囊重点区域整治工作进行重点跟踪,共查处案件52起,捣毁制假窝点9个,涉案货值金额3274万元。
       在2014年的“质检利剑”行动中,质检总局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日用消费品5类重点产品分别采取了专项行动。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4.7万人次,查处质量违法案件6.1万起,涉案货值45.3亿元,查办大要案1977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93起——
在2014年春季的农资产品专项行动中,全国质检系统重点打击农药产品无标准、无证生产和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47人次,进入乡村12158个、农户34276个,抽查样品11800批次,接受农民咨询93782起,受理农民投诉举报855起,查办农资案件1376起,货值2474万元。
       建材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期间,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对部分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窝点)进行了暗访,摸排了63条建筑防水卷材案件线索,并部署河北、山东等10省(直辖市)质监部门对案件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北京、河北和江苏等地质监部门还举一反三,针对线索涉及地区扩大了检查范围。
       汽车及其配件专项行动以专用校车为重点,查处专用校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汽配以安全气囊等为重点,有力打击了无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废旧翻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汽柴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汽柴油辛烷值、抗爆指数、铅、锰等指标超标和用溶剂油冒充汽柴油等违法行为。
      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14“质检利剑”行动多次围绕儿童用品开展执法打假“大会战”,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打假人员15196人次,检查企业5269家次,查处儿童用品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20起,涉案货值171万元,移交其他部门案件4起。
       2015年,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除抓好全国日常的消费品执法打假工作指导外,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产品重拳出击,组织开展了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5368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702家,查处案件440件,涉案货值1086万元。
 
打假治劣追源头
       近几年,质检总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与有关部门联手,坚决取缔、关停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加工厂和窝点,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净化了市场环境。
       2012年2月,贵州省贵阳市质监局根据线报并经秘密核查,初步锁定贵阳市观山湖区一处生产假冒茅台酒窝点的嫌疑人周某及马某。
       为查清制假窝点具体位置,稽查人员以买家身份与嫌疑人取得联系,后在观山湖区小箐村的一居民房内发现大量成品假茅台、名酒标签、包装及灌装设备等。经清点,查获假冒53度“飞天”茅台4800瓶、15年及30年茅台各一瓶、金质习酒468瓶、银质习酒438瓶、窖藏1988习酒1020瓶、五星习酒6瓶,货值818万余元。
       2013年8月,根据举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质监局依法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草场蟹坑村颖水组颖水大街三巷3号12、13楼加工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非法生产的假冒“ROLEX”、“SEIKO”手表成品286个,以及用于生产的涉嫌假冒的手表表面9200个、表底1490个,涉案产品货值金额约150万元。
       2013年10月,根据举报及前期暗访调查,湖南省长沙市质监局联合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开福区查获一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厨卫电器的窝点,现场查获涉嫌假冒“飞利浦”、“欧普”、“欧派”、“奥普”、“樱花”等知名品牌厨卫电器成品及半成品1000余台(套)和大量零配件、铭牌、包装物,货值金额70万元。
       2014年,广州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对位于白云区石槎路长盛国际商贸园的广州靡绮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lululemon”裤子、T恤、内衣等服装,涉案货值300万元;对位于白云区石井镇环窖村的李书林皮具生产加工厂及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大量伪造产地的“LOUIS VUITTON”手袋成品及半成品,涉案货值800万元。
2014年3月,贵州省质监局联合贵阳市质监局对贵州三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顺鑫牌颗粒氮素20吨和乔尔玛牌复混肥料200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这些制售假劣案件的查获,斩断了造假的源头,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多元共治提质量
       在历年“质检利剑”行动中,质监部门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业、消费者等相互配合,多方联动,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了执法打假多元共治的格局。
       2012年6月,广东省广宁县质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对排沙镇扶罗村委会寺坑村一无证生产白酒窝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接近现场时,遭不明人员拦截车辆及威胁。通过公安加派警力至40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才进入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成品白酒320公斤、正在发酵的半成品1880公斤和制酒工具设施一批。该无证生产白酒的窝点是一间废弃的农村旧屋,屋内杂物众多、周边污水横流,卫生环境极其恶劣。
       在今年的“质检利剑”行动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中,质检总局要求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空气净化器、童车和洗洁精、纸巾等日用品为重点开展4类产品执法检查,以无证生产、标实不符、微生物、重金属含量或其他限量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等为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无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开展打击和整治工作,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日用品等消费品违法行为。
       行动开始后,各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质监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行动落到实处——上海市质监局加强与公安、上海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出击,同时将消费品专项行动与年度“质检利剑”行动、“双打”行动、商品量计量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形成了工作合力。
      11月,根据举报,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某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冒“多乐士”墙面漆近30桶,制假原料10桶。在本次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收集了大量的送货单、销售单、网上销售记录等证据,查明高某自2015年3月至今,已销售假冒墙面漆货值总额逾60万元,涉嫌触犯刑法,已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天津市针对媒体报道“高仿”日用品存在的问题,连续印发了开展日用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发挥各乡镇街市场监管所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对周边乡镇巡查力度,及时上报可能违法生产线索,打击了小作坊和制假窝点的违法隐患。
       广西自治区质监局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在全区有序开展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组成7个执法督查组赴14个市指导并检查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
       福建省质监局及时制定《福建省质监局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方案》并印发至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由各稽查支队牵头,其他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进行全面部署。
       陕西省质监局重点检查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的、证照不全、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
       湖南省组织开展了以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为主题的“局长接线日”活动,并将“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以每两个月一次的形式常态化。
       吉林省在执法检查前首先通过投诉案件数据分析,及时与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进行沟通,对监督抽查或买样检测后的结果进行线索摸排,做到底数清,思路明。
       山西省质监局将执法检查与宣传质监形象结合起来,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对销售者进行标签标识、警示标志、3C认证知识宣传,要求经销者严把进货关,避免出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从今年9月初至10月底,全国质监系统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开展消费品专项执法检查,让诸多质量违法行为“倒”在了“质检利剑”之下。
 
“单兵”系统显威力
       今年9月下旬起,全国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上线试点应用12365“单兵”系统,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远程指导和督促检查。
       10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通过单兵系统远程听取31个省(区、市)质监部门汇报专项行动情况,远程指导天津、广东、江苏、北京、浙江等7个省(区、市)执法稽查人员现场查办案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据统计,在今年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期间,质检总局应用12365单兵系统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远程指导和检查。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有约1000个基层执法单位与总局连线,总局直接互动的单位达到150余家(次)。
       “单兵”模式的介入,有利于总局和各地上级局对下级局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了解、指导和指挥;有利于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督促各地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利于及时掌握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了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效能。
       据了解,近几年“质检利剑”行动中,质检总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在行动前期,根据群众举报和行业协会提供的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摸排,严肃查处了各种质量违法案件,着力整治了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也揭露了许多典型的质量违法“潜规则”。
       2016年,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将围绕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消费品质检利剑”行动,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推动专项行动的工作模式,按照“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充分应用技术手段破解行业“潜规则”,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净化消费市场,让消费者真正放心消费。
消费者有理由期待,自己未来的消费将更安全、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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